政府采購農副產品時優先考慮貧困地區,是國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舉措。要將這一政策導向落到實處,需要構建一個系統化、可操作的執行框架。具體而言,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 精準識別與目錄建立
1. 建立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動態數據庫:與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等部門聯動,精準確定政策支持的貧困地區范圍及脫貧縣名單。詳細摸排并匯總這些地區的特色、優質農副產品信息,包括品類、產量、上市季節、生產主體(合作社、家庭農場、企業等)、認證情況(綠色、有機、地理標志等)。
2. 制定并發布優先采購目錄:依據數據庫,定期制定和更新《貧困地區農副產品推薦采購目錄》,明確產品名稱、產地、規格標準、建議采購渠道等,并通過政府采購平臺等官方渠道向社會公開發布,為采購單位提供清晰指引。
二、 暢通采購渠道與平臺建設
1. 依托現有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專區:充分利用財政部等部委建設的“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如“832平臺”),鼓勵和引導各級預算單位通過該平臺預留采購份額、線上下單。
2. 鼓勵線下直采對接:組織貧困地區農副產品進機關、進學校、進醫院、進企業等直采對接會、展銷會,搭建面對面的產銷橋梁,減少中間環節,讓利益更多留在產地。
3. 支持產地倉和冷鏈建設:通過資金傾斜或合作,支持在貧困地區建設產地倉儲保鮮冷鏈設施,解決農產品“最初一公里”的損耗問題,提升產品商品化處理和穩定供貨能力。
三、 完善采購機制與執行監督
1. 嚴格落實預留份額政策:要求各預算單位按照年度農副產品采購總額的一定比例(如政策規定的比例),提前預留專門面向貧困地區的采購份額,并在預算編制和采購計劃中予以明確。
2. 優化采購流程與評審規則:在滿足采購需求和質量標準的前提下,可在采購文件中設置對貧困地區產品的價格扣除或評審加分等優惠條款。對于小額、零星采購,可簡化程序,允許直接采購或通過電子賣場快速購買。
3. 加強履約驗收與資金支付管理:確保產品符合質量安全要求,建立快捷的驗收和資金支付流程,保障貧困地區供應商能及時回款,減輕其資金壓力。
4. 強化監督與考核:將各預算單位采購貧困地區農副產品的情況納入政府采購績效評價或相關考核體系,定期統計、通報采購執行進度,對執行不力的單位進行督促。
四、 提升產品競爭力與品牌建設
1. 支持標準化與品質提升:幫助貧困地區生產者建立并執行種養、加工、包裝等環節的標準,推廣綠色、生態生產方式,加強質量安全檢測,從根本上提升產品競爭力。
2. 加強品牌培育與宣傳:協助打造區域性公共品牌或特色產品品牌,講好產地故事。政府采購本身也是對產品品質和品牌的背書,能有效帶動市場消費信心。
3. 提供培訓與指導:對貧困地區的生產供應商進行培訓,使其熟悉政府采購流程、規則、合同管理及電商操作,提升其市場參與能力。
而言,政府采購向貧困地區農副產品傾斜,絕非簡單的“買買買”,而是一項涉及生產、流通、采購、監管等多環節的系統工程。它要求政府“以購代捐”、“以買代幫”,通過市場化的契約方式,建立長期穩定的產銷關系,從而激發貧困地區的內生發展動力,形成產業可持續發展的良性循環。唯有通過精準施策、渠道暢通、機制保障、能力提升等多管齊下,才能真正讓政策紅利惠及廣大脫貧地區和群眾,讓優質的農副產品從田間地頭高效、順暢地抵達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食堂與餐桌。